博杰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 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利率的变 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况。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 (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 金融工具。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和公司的经营需要,本次拟开展的各类型金融衍生品静态持仓合约金额上限不超 过等值人民币6亿元,涉及的业务类型主要包括: 1、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 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照该 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