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其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114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12 月 27 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中恒集团")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广西 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王海润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根据《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王祥勇先生已 辞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为加强公司法律合规建设,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海润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