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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旭创: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中际旭创监事会核查意见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满足《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授予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授予条件已成就,监 事会同意以 2024 年 11 月 7 日为授予日,向 7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2.00 万股限制 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和 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际旭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