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信息: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3〕天衡福顾字第 0009-07 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律师 仅对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并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及其所涉及内 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发表意见。 致: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引 言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接受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恒锋信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