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元隆雅图:总经理工作细则
002878YLYT(002878)2024-12-12 12:35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五条 公司经理机构的人员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 公司经理机构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并负有下述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管理 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 律规则,以及《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经理机构及相关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 责人)的职责权限、主要管理职能及工作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三条 经理机构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经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