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2024年11月)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行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的原则,且接受财务资助对象或其他第三方(不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当 就财务资助事项向公司提供充分担保。 第四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