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避免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本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医药健康产 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 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下文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范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关联方的界定见《股票上市规则》有关 规定。 本制度所指关联交易是指依据《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公 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