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通: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 14756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 14756 号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政通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责任 数字政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 2024 年度 1 至 11 月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 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