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巨轮智能的监管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贺春海、吴瑞玲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74 号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贺春海、吴瑞玲: 三、实质性程序存在缺陷。一是函证程序存在缺陷。信永中 和个别函证存在发函收件地址与回函寄件地址不一致,或发函收 件地址与被函证对象工商注册地址不一致的情形,对地址异常情 况相关解释无相应证据支持,未见对解释不合常理或存在与其他 渠道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未见执行相关程序 进行核查。二是固定资产监盘程序存在缺陷。信永中和只监盘了 固定资产数量,未将资产编码和设备编码对应或通过任何方式将 盘点表中的资产信息对应到设备实物,未对当期新增固定资产特 别关注,未关注固定资产状态,未发现公司 2022 年新购的该批 设备存在外观破旧、线路老化、设备边缘生锈、操作按键脱落、 部分设备处于关机状态、部分设备有新旧两个设备编码铭牌、部 2 分设备铭牌出厂日期晚于公司提供的收货日期等异常情况,最终 未发现巨轮智能涉嫌通过虚构新购固定资产实施对外财务资助 的情况。三是存货计价测试抽样存在缺陷。2022 年度,巨轮智 能原材料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