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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金: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00547SD-GOLD(600547)2024-11-28 12:09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一条 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非 执行董事具备符合监管要求的适当的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 长;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依据《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按照本规则 进行议事。 《公司章程》所赋予董事会的各项法定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不授权他人行 使,不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等方式加以变更或者剥夺。 《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其他职权,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进行集体决策,不得 授予董事长、总经理等其他主体行使。 第二条 董事离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 专业人士。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