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206 号 关于对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和有关责任人 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杉杉股份,A 股证 券代码:600884; 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31 号)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杉杉股份或公司)及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杉杉控股)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 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郑 驹,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1- ──────────────────────── 李凤凤,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 李克勤,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陈 莹,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及时披露 经查明,杉杉股份控股股东杉杉控股存在通过利用供应商、 工程施工方等方式占用杉杉股份资金情形,2022 年 1 月至 2024 年 4 月累计占用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