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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络电子:商络电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在南京市雨花台区玉盘西街 4 号绿地之窗 C3-9 层公司 会议室召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经公司聘请,委派陈 洁律师、戈浩然律师出席现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 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