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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能:中远海能监事会关于向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向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同意以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为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 并同意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 24 名激励对象授予 4,635,800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根据《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条款确定。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向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签署 页)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远海运能源运输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向《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