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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国际:华能国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600011HPI(600011)2024-12-12 09:44

北京市海间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见证律师: 卞 昊 史津宁 负 责 人:张继平 2024 年 12 月 12 日 师事务所 HAIWEN & PARTNERS al Road, Chaov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China www.haiwen-law.com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致: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应贵公司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统称"有关法律")及《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贵公司于 2024年12月12日召 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会议")的召开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贵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 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我们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 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