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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华夏银行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600015HUA XIA BANK(600015)2024-12-12 10:57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副行长 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关于聘任首席审计官的议案》《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的议案》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等有关规 定提出的,上述议案所涉及的相关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 均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审阅上述人员的履历和相关资料,了解其职业、工作经历 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相应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监管 规定和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且具有履职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 和能力。我们同意聘任瞿纲先生为行长,聘任杨伟先生、刘瑞嘉 先生、高波女士、韩建红先生、唐一鸣先生为副行长,聘任杨伟 1 先生为财务负责人,聘任宋继清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刘春华 女士为首席审计官,聘任吴永飞先生为首席信息官,聘任杨宏先 生为首席合规官,聘任刘小莉女士为首席风险官。 2 独立董事签字: 丁 益 赵 红 郭庆旺 宫志强 陈胜华 2024 年 12 月 12 日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