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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水利: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0116TGWC(600116)2024-11-11 10:05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 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的文件、资料,并对有 关事实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劵报》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前述公告载明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规定了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 时间、现场会议的地点、审议内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 1 股东的登记办法、网络投票程序等事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4 点 00 分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 99 号升伟晶石公元 11 栋 4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