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达环保: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菲达环保董事会主持召集,菲达环保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11 1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 年 11 月 30 日,菲达环保董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浙江菲 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 告》,该公告载明持有菲达环保 32.91%股份的公司股东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 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向董事会提出临时提案,基于上述情况,菲达环保本次 股东大会新增《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 子公司参与金华市某县域水资源生态产业经营项目竞拍的议案》两项议案。菲达 环保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事项 (包括临时议案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