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上海中联(大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中联(大连)律师事务所 (原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 上海中联(大连)律师事务所 关于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中联(大连)律师事务所 (原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 上海中联(大连)律师事务所 关于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联(大连)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大商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及《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和《大商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 定,就大商股份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 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李月阳律师、强健律师(下称"本所律师") 承办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事宜,并审查了大商股份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下 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 《大商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