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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差异化分红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中期差异化分红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致: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 -- 回购股份》(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7 号》")、《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方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4 年中 期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处理(以下简称"2024年中 期差异化分红"或"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依据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