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国际: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浪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 ·上海 SHANGHAI ·深圳 SHENZHEN ·香港 HONG KONG ·广州 GUANGZHOU · 西安 XI'AN 关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4-818 致: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受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北京市嘉源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律师见证意见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