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复 源 律师事务所 A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 · 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5-431 敬启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 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铁"或"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