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股份: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修订)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规范股东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确保股东会依 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 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