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参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参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法律意见书 致: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大 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北京市 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受大参林医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2024年12 月26日召开的"大参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并就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募集说明书》; 2、《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2024年12月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