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仙通:浙江仙通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仙通"或"公 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 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27 号)《浙江证 监局关于对李起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 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4-034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 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 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公司 及相关责任人引以为戒,认真汲取教训,积极落实整改,加强相关责 任人及业务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督促相 关责任人忠实、勤勉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