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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药业: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 下简称:高管)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管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管是指董事会聘 任的总裁、联席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