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志电器:国投证券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鸣志电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鸣志电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