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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志电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3728MOONS’(603728)2024-12-26 11:0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 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 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 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