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向海南域宁锆钛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域宁")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 ATZ Mining Limited 47.63%股权以及 Felston Enterprises Limited 36.06%股权,通过公司为本次交易设 立的境外主体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 ATZ Investment Limited(与海南域宁合称 "交易对方")持有的 ATZ Mining Limited 20.41%股权以及 Felston Enterprises Limited 15.46%股权(上述 ATZ Mining Limited 合计 68.04%股权以及 Felston Enterprises Limited 合计 51.52%股权合称"目标资产"),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 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