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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能动力: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0155CNDL(000155)2024-11-15 10:56

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4)泰律意字(川能动力)第 9 号 法律意见书 致: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签订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本所指派舒明杰、黄雨莹律师 出席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查询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保证,即公司已提供查询的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必需的 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电子文档等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 漏或隐瞒。 2024 年 11 月 15 日 中国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199 号 棕榈泉国际中心 16 楼 16/F, Palm Springs International Center, No. 199 Tianfu Avenue (M), High-tech Zone, Chengdu, People's Republic 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