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以下简称"中联高机")的 3.39%与 0.23%股权。同时,公司拟以 自有资金不超过 2,821.79 万元收购湖南省兴湘瑞航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湘瑞航")持有中联高机的 0.29%股权, 具体交易方式待与兴湘瑞航完成必要的国资决策程序后,遵循国有资 产转让的相关原则予以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联高机仍为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全体独立董事同 1 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具体情况实施相关事 宜并签署有关协议及文件。 该项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审核意见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