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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蓉环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000598XREC(000598)2024-12-20 11:29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 (经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持有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 称:董监高)。 公司董监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 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