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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岭矿业: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 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 层 8/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65527227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