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审查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本次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 等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 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 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同意提名刘宇先生、蒋雷先生、高顺清先生、马引代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本次拟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 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不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