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资本: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 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 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