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九芝: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24 年 11 月 10 日,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芝堂"、"公司"、) 大股东李振国与黑龙江辰能工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能创投")签 署《关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李振国将其持有的公司 53,5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25%)(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 辰能创投,标的股份的交易价格以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7.56 元/股)为定价基准,确定为 7.19 元/股,标 的股份转让款合计为 384,665,000 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辰能创投持有公司 205,730,587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4.04%,辰能创投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黑 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黑龙江省国资委")将成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振国持有公司 161,898,371 股,持股比例为 18.91%,为公 司第二大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