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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002083SUNVIM(002083)2024-11-13 12:47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 法律意见书 致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孚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日股份"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可转 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已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就发 行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事宜(以下简称"本次赎回")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所律师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发行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合 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了充分核查并发表法律意见,保证本法律 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2.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 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3. 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自行引用或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