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运业: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大成蓉字(2024) 法意字第 1819 号 大成 is Dentons' Preferred Law Firm in China.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他信息 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经办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吉瑞五路 396 号 邮编:610000 Building 2 of Financial Holding Times Squ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