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箭股份: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628 号 致: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 议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在桐乡市洲泉镇永安北路 1538 号公 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 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