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恩电气: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 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融汇 898 创意园 1 号楼二楼会议室 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聘任,指派本 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 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决议公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 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