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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汽模: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002510TQM(002510)2024-11-26 10:5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AN146-1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8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1. 本所律师仅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 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表法 律意见。 2. 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涉及的相关事实的了解和判断,依赖于公司向 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资料、说明及承诺,且其已向本所律师保证该等文件资料、 说明及承诺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确定性。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 1 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公司、政府相关部门、其他相关单位或 相关人士提出或出具的文件资料、证明文件、专业报告等出具法律意见。 3. 本所律师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