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旅游:关于业绩补偿所涉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 诉人(被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监督审查其他当事人 3. 涉案的金额:业绩承诺方按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 应补偿三峡旅游股份 7,260,655 股,应返还现金分红 790,130.10 元; 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及财产保全的担保费用、律师费。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检察院已中止对该民事诉 讼监督案件的审查,审查恢复时间以及能否获得检察院支持尚不确定, 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不确定。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6 月,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三峡旅游")以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行文旅") 及裴道兵未履行协议约定的股份补偿和现金分红返还义务为由,向湖 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伍家区法院")提起诉讼, 并收到《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鄂 0503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4-097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补偿所涉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