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煌钢构: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方式购买合肥中科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析,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 能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相关各方 充分履行其承诺和义务的情况下,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规范关联交易、避免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2、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