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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讯: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300277Hirisun(300277)2024-11-10 09:04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联讯"或"公司")拟通过向杭州汽 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汽轮")全体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换 股吸收合并杭汽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 年 11 月 9 日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 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的自查论证,董事会认为: 1、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 事项。公司已在《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