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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成股份: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300182Jetsen(300182)2024-12-18 10:07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1]AN206-7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1]AN206-7 号 致: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捷成股份"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