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 | | --- | |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 2 | |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3 | | 四、结论意见 4 |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南塔 22-31 层 邮编:100020 22-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l00020, P.R. China 电话/Tel : +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 : +86 10 6568 1022/1838 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市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