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决策权,确保董 事会的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本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在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维护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 1 理、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第六条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送交证券事务部或 者直接向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应 当包括但不限于: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第三条 董事会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