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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塑科技:佛塑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000973FSPG(000973)2024-11-14 14:03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向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等 108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 持有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份(以下 简称标的资产),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各项 条件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 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建立了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 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