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特股份: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会杜律师事务所 ING&WODD AII FSONS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666号 中国华润大厦28层 邮编: 518052 28th Floor, China Resources Towe 2666 Kevuan South Road Nanshan District Shenzhen, Guangdong 518052 P.R. China T +86 755 2216 3333 86 755 2216 3380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 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 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