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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鸿科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 有效的《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 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 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真 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