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微(600360) - 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V/iotel/ 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WINTELL & CO CHANGCHUN 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功瀛(长)字[2025]第 10004 号 致: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吉林 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 出席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大会")。本所 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吉林华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 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于 2025年2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为股东提供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 ...